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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7日 “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新国十条出台
继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以综合政策遏制高房价后,4月17日,国务院再出重拳,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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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0日 北京率先出台楼市限购令
北京严格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违规购房将不能过户办理产权;同时,商业银行也将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贷款。这是北京当天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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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9日 “新国五条”出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明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限定居民购房套数。 即所谓“限购”。
限购、限贷、房产税、保障性住房、监督问责等"五大利器"在楼市调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稳步推进。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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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 限购大幕拉开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其后43个城市限购,全国限购大幕就此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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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长沙版限购政策出台
对在本市市区(市辖五区,下同)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环长株潭户籍家庭),限购1套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并能够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在主城区限购1套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拥有1套(含)以上住房的外地家庭、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外地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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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1日 佛山率先松绑限购令被叫停 10月11日上午,佛山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山限购令在实施半年后宣布松绑,将对四类人群取消限购,并规定于10月12日起放宽限购条件。可是,这条刚刚发布的放松限购的通知马上发生了戏剧性巨变,10月11日晚间23时24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又发布紧急通知,叫停才出炉的放松版限购令。 详细>> |